为深入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扎实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精准平衡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与困境企业可持续发展,文水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吴长春团队在办理山西金地煤焦有限公司作为被执行人的系列执行案件过程中,立足企业实际经营困境,以柔性执行纾解多方矛盾,以耐心调解促成和解履行,实现了“保障胜诉权益、纾解企业困境、优化营商环境”的多赢效果。
山西金地煤焦有限公司作为文水县本土重点煤焦企业,是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也是吸纳本地就业的关键市场主体。近期,受行业市场周期性波动、项目资金回笼滞后等多重因素影响,该企业陷入生产经营承压、资金周转困难的窘境,致使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无法按期履行。因债权迟迟未能兑现,某建设公司、某泵厂、某电气技术公司、某钻头公司四家商事主体,以及五名通过仲裁维权的员工先后向文水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涉案债权涵盖工程款项、设备购销款、技术服务费用及仲裁裁决确定的相关款项,既牵涉企业间商事交易的合法权益,也关乎劳动者切身权益,案件办理兼具商事纠纷化解与民生保障的双重意义。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吴长春并未简单采取“一冻了之、一封了之”的刚性强制措施,而是第一时间组建专项执行小组,深入企业生产车间、财务部门开展实地调研,全面核查企业经营状况、资产负债、资金流水等核心信息。经核实确认,该企业确系阶段性经营困难,暂无一次性足额履行全部债务的能力,并非主观恶意规避执行、拒不履行法定义务。若贸然查封企业核心生产设备、冻结基本运营账户,势必导致企业生产停滞、员工失业,不仅会加剧企业经营危机,更会让各类债权陷入难以兑现的僵局,违背执行工作的初衷。
秉持“依法执行是底线,善意执行是温度”的工作原则,吴长春团队量身制定“沟通先行、调解主导、柔性推进”的执行方案,双向发力化解矛盾分歧。一方面,精准做好申请执行人的沟通疏导工作,组织申请执行人召开执行协调会,细致阐释企业实际经营困境,客观分析一次性强制执行与分期和解履行的利弊得失,逐一回应各方疑虑与诉求,积极引导商事债权人理性看待,体谅企业暂时难处。
另一方面,主动督促被执行人扛起主体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履约计划。执行法官多次与企业负责人座谈沟通,明确告知企业经营困难不能成为免除法定义务的理由,督促企业积极盘活存量资产、压缩非必要开支,将履约还款纳入企业经营重点规划。同时,也充分考量企业生存发展需求,依法审慎采取强制措施,未冻结企业基本生产经营账户,最大限度保障企业正常生产运营的资金流转,为企业纾困复苏、逐步履约保留充足空间。
经执行法官多次上门沟通、多方对接协调,最终促成被执行人与全部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充分体谅企业经营难处,自愿给予企业合理的履约期限,部分企业债权人主动放弃部分逾期利息,双方放下对立情绪,达成互谅互让、共渡难关的和解共识。
文水法院建立常态化履约跟踪机制,定期对接双方当事人,全程监督款项支付进度,及时将执行款发放至每一位申请执行人手中。截至目前,被执行人已严格按照和解协议按时完成多笔款项支付,五名员工中,已有部分人员款项全额兑付到位;四家合作企业的欠款已部分履行,剩余欠款正按计划稳步清偿。
此次系列执行案件的办理,是文水法院将善意文明执行理念落到实处、以司法服务护航营商环境优化的生动实践。执行过程中,法院通过柔性调解化解了多方矛盾纠纷,让商事债权人的合法债权逐步兑现,让劳动者的仲裁权益得到有效保障,真正做到了“执结一案、挽救一企、安定一方”。
下一步,文水法院将持续坚守司法为民初心,在严守法律底线的前提下,精准把握执行尺度与司法温度,灵活运用执行和解、分期履行等柔性执行举措,全力护航各类市场主体健康发展,用心守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为文水县营商环境提质增效、经济社会平稳发展提供坚实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