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诉讼费收缴电子化改革迎来关键节点,自2026年3月1日起,全省全面将诉讼费收缴模式由传统“法院代收汇缴”转为“缴费人—非税平台—国库”直缴模式,以数字化手段为群众办事提速,构建起“便民高效、全程留痕、监管闭环”的诉讼费收缴新体系。
在基础保障方面,统一为全省各级法院配发非税平台数字证书并开通现场代收权限,支持工作人员通过电脑端或手机端生成20位缴款识别码并开具缴款通知。依托微信公众号、银行App等渠道,群众可凭借缴款识别码线上缴费并自动获取电子票据。
在技术支撑方面,升级非税平台核心模块,新增批量申请票据红冲、跨级次跨单位开票等功能,适配多样化业务需求。
在资金管控方面,全面规范原汇缴账户,限期清零存量资金,严格限制非合规入账渠道,从源头杜绝资金截留、挪用,确保每一笔诉讼费直达国库,老百姓缴费“明明白白、清清楚楚”。
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改革实现了收缴模式从“汇缴中转”到“直缴直达”的高速高效,通过提升非税收入管理规范化、数字化水平,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享受更高效、更便捷的财政服务。省财政将进一步健全沟通反馈机制,持续跟踪新模式运行情况,加快与法院“一张网”系统对接,不断优化服务细节,让改革红利惠及更多老百姓。(马永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