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文水县人民法院干警走进南安镇杨乐堡村,围绕《畜禽养殖粪污禁止倾倒令》和畜禽粪污乱排危害开展专项普法宣传,此次活动旨在从源头落实生态环境管控,引导村民和养殖户认识粪污乱排的危害,明确相关法律责任。

活动现场,法院干警向村民、养殖户详细讲解粪污随意倾倒、乱排粪便的危害:不仅会污染土壤、水源和空气,破坏人居环境,滋生有害细菌影响身体健康,同时也违反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

【同期 刘胡兰镇人民法庭(环境资源法庭)负责人 马金生】

我们环境资源审判庭的职责之一,便是做好破坏环境资源行为的预防工作。随着《生态环境法典》的颁布,群众在生产生活中开展环境保护有了系统的法律依据。我们环境资源法庭有义务、有责任走进乡间地头开展普法宣传,这也需要与乡镇、村社协同配合、共同治理。

随后,干警们深入村内养殖户牛场实地走访,与养殖户面对面沟通粪污处理情况,并现场指导养殖户签订畜禽养殖粪污规范处理承诺书,进一步压实养殖主体环保责任。

【同期 杨乐堡村党支部书记 马德茂】

今天我们开展了环境治理禁倒令宣传,我们将积极推动好、宣传好这项工作,让我们的家园更加美好。

【同期 刘胡兰镇人民法庭(环境资源法庭)负责人 马金生】

我们这次在杨乐堡村下达畜禽养殖粪污禁倒令,就是要严禁养殖户在街道、巷道、沟渠、河道等场所随意倾倒牛粪。粪污必须密闭收集、进行无害化处理,实现变废为宝。若违反禁令造成环境污染,轻则予以罚款、拘留,重则追究刑事责任。

据了解,2026年3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通过,我国生态环境治理迈入“法典化”新阶段。这部继《民法典》后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为环境治理提供了更系统的法律依据。

此次宣传活动,让村民充分认识到粪污乱排的危害及法律后果,提升了群众环保与法治意识。下一步,文水法院将持续发挥环资审判职能,聚焦我县作为养牛大县的生态治理痛点,通过普法宣传,引导养殖户自觉规范处理粪污,以司法力量守护绿水青山。